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数字经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与路径******
作者:李卫东(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镜宇(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范围和影响,推动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不断促进公平和效率更加统一。因此,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现代化,必须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必须坚持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更要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和作用路径,全力推进“五个现代化”的有机统一。
以数据资源新禀赋重铸人口规模新红利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提出的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在改革开放的40多年里,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资投入,推动制造业快速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繁荣增长。但随着发展的变化,这些人口红利正逐渐改变。新时期,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如何重焕生机?数据新要素的出现为此提供了可能。数据要素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特性,体现为数据量越大,场景越丰富,数据使用价值就越高。而数据主要来源于人类活动。因此,占有全球18%人口的中国无疑具有世界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数据资源优势,人口迎来了数字时代的新红利。数字经济助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主要路径在于改善人口结构和提高人口素质。
在人口结构方面,数字技术的虚拟、开放、共享等特征有助于打破城乡之间的时空壁垒、信息壁垒、市场壁垒,促进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更为自由地流动,为城镇化进程营造更好的环境条件。此外,数字经济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其巨大的创造效应催生了更多城市就业岗位,例如外卖员、滴滴司机、物流配送人员等,增加农村居民的转移意愿和就业供给。在人口素质方面,无论是数字核心产业本身,还是数字技术创新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都对劳动力技能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其产生的“优胜劣汰”效应将倒逼全社会人力资本水平整体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素质的提高都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以数字技术新优势增加共同富裕新机遇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扎根于社会主义本质提出的最能反映社会主义国家特色的现代化。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点是致富机会要相对均等。数字经济能够助力共同富裕的逻辑基点在于数字技术本质上是一种普惠性技术,这与社会主义本质紧密相关。数字经济依托其“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技术特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形成了广泛的正外部性,有助于改善传统工业经济下低收入群体难以获得技术支持的劣势地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致富机会。
于后富群体而言,首先,致富机会不均等往往受教育程度影响,后者则导致了个人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的机会不均等。数字技术与教育相结合衍生的新型教育资源和远程授课等新型教育方式,大幅改善了知识获取的公平性,促进了“教育致富”。自2010年以来,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以及国内外高校已经陆续提供线上免费公开课程。其次,基于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的数字普惠金融构建了以信用取缔抵押的新金融体系,有效缓解了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的获得借贷资金的机会,推动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促进了“创业致富”。再者,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各类社交网络平台空前发达,促进了“才华致富”。于先富群体而言,数字技术还有利于强化经济活动的时空关联性、产业关联性和主体关联性,能增强先富群体对后富群体的带动作用。对政府部门而言,数字技术应用于政府治理,有利于全方位地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精细化和智能化,增强政府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完善政府在共同富裕中的体制保障作用。
以数字经济新形态提升中华文明新高度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着力于解决中国主要矛盾的最能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数字经济凭借其高效性和创新性的双重特征,能够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同发展。物质文明方面,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其蕴含的信息价值优化了传统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进一步释放了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加快了物质产出和物质财富的创造速度。就GDP增速而言,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精神文明方面,数字经济则有助于推动文化繁荣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在文化领域,数字技术为系统化地记录、保存、继承广大民间文学和民间文艺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中华文化的传播、普及、弘扬提供了更有力的方式。基于数字孪生、VR、AR等技术的数字文旅产业以其资源无限和时空无界的新特性,不仅解决了传统文旅的供需不均衡问题,更是带来了全新的沉浸式旅客体验,刺激了更多人对中国文化的认知兴趣,满足了人们对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精神需求。在社会服务领域,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主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公共资源的供需匹配效率,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提高了民生保障水平和居民幸福度。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匹配上,数字经济所具有的长尾效应特性使得广大消费者的个性化、差异化、多元化需求在最大化程度上得以满足,延展了人们的精神生活空间,提高了人们生活内容的多样性。
以数字命运共同体共创人类发展新道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是基于新时代背景的最能体现全人类发展诉求的两个现代化。环境保护及和平发展是全球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数字经济的先天优势更有利于打造绿色经济和共享经济。一方面,数字技术应用于能源生产和环境监测,能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监测效率,加强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的协同治理,从治理路径上缓解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核心技术应用于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大幅压缩研发成本和市场化进程,助力能源结构加速变革,从治理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模式正在重塑,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数字技术通过简化交易流程和透明交易信息,大幅减少了国际贸易的交易周期和交易成本,推进跨境数字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深化了各国在经济领域的分工和合作。更为深刻和长远的影响在于,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世界各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距离日益缩短、关系日益亲近、文化日益交融,有助于增进交流与合作、减少对立和冲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互利共赢的和平发展道路。